负债近百亿,董事长坠楼身亡!15个月后,这家破产企业涅槃新生

2019-11-05 11:53:09    东方头条

金盾系公司曾是绍兴上虞当地重要的优势产能民营企业,但2018年1月底,金盾的实际控制人周建灿突然坠楼身亡,他的自杀引爆了金盾系公司背后近百亿巨额债务问题。

就在相关企业面临破产、债务重组等问题时,所有人都不会想到,仅仅15个月后,金盾系公司破产重整案竟得以成功处置。

11月4日,上虞区法院牵头组织了一个研讨会,专门针对金盾案件进行了经验总结,该案之所以能被成功处置,背后与法院、政府、管理人等多方合力分不开。

董事长跳楼牵出近百亿巨额债务

金盾系公司最早创立于1989年,包含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有十余家关联公司,起初依靠制造消防设备起步,后来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外先进能源装备系统供应商,它制造的压力容器在国内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金盾集团董事长周建灿的坠楼,在当地引发轩然大波。很快,银行等金融机构、民间借贷人、供应商纷纷上门,“多的时候一天要接待20余批人。”上虞区金融办主任蒋峰回忆。与此同时,公司高管职工也感到恐慌,因为临近春节,金盾系公司1400多名员工无法拿到薪水。

对此,上虞区党委政府立即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上虞区法院则经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后,认为金盾系公司虽资不抵债严重,但公司产品占据相当市场优势,企业自身运营能力良好,还是有挽救价值的。

到2018年8月,共计8家金盾系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消息不胫而走后,各地债权人纷纷针对其他未纳入破产重整范围的金盾系公司及担保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银行账户或查封相关资产。

为防止重整引发关联互保企业风险外溢,上虞区法院积极向上级法院汇报,争取集中管辖,统一处置金盾系公司的债务纠纷,同时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取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等,担任金盾系八公司破产管理人。

破产重整后走访

“破产不停产”,

引入500强企业为优质投资人

金盾系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面临的首个难题是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为稳定员工人心,法院多次与公司高管和职工开展座谈,详细讲解破产重整制度,保障重整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在破产受理当月,法院协调政府垫付了4000多万元,用来补发欠薪。

同时,法院抽调多名干警,集中紧密地联系各地财产保全法院,尽快释放被冻结的生产资金,先后共解除100多条保全措施,释放3000余万元,这些资金及时在管理人监督下合理投入公司运营,解了燃眉之急。

渐渐地,公司的供应链开始正常运转。2018年,企业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比基本持平,达12.6亿元,多家公司还在生产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高性能产品甚至开创性地打开了北美、南美、欧洲等高端市场。

虽然金盾系八公司恢复生产后经营状况良好,但因为债务规模庞大,利用公司自有资源完成重整基本没有可能,必须快速引入优质投资人。关联公司合并重整,往往只引入1家投资人,而金盾系每家实体公司单体体量就远超一般企业,且4家公司形成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招募1家企业投资困难过大。经过论证,法院决定对4家实体公司进行单体招募,全力引入优质战略投资人。

为吸引优质投资人,法院会同政府、管理人、金盾系公司等工作人员,奔赴北京、上海、江苏、四川、重庆等地,向20多家优质意向投资人及时作出专业的法律制度释明,推介展示当地政府诚意的招商条件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准确披露金盾系公司客观、真实的数据资料,让意向投资人放心投资。

2019年5月,4家实体公司的投资人招募工作终于尘埃落定,成功引入包括世界500强企业中信泰富公司、中国500强企业申能集团等4家优质企业。

合并重整,

576名债权人实现梯队式清偿

由于金盾系公司最早由周建灿一人实际控制,公司之间的关联混同问题突出,2018年10月,上虞区法院裁定受理金盾系八公司合并重整。

为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召开听证会,听取管理人、金盾系八公司、债权人等意见。由于债权人遍布全国,约90%以上的人通过“优破案”破产管理网络平台进行了网络申报债权、核查债权、在线分配清偿等。

2019年6月6日,重整计划出具日,共计576名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金额8448175510.40元。

11月4日,在研讨会上,不少破产实务界的专家对上虞区法院针对普通债权,实现三段阶梯式现金清偿方案的创新做法点赞。

承办法官张剑波介绍,小额债权人数量多,适当倾斜提高清偿比例,能提高清偿方案表决同意的人数比例。而针对大额民间借贷债权人,通过债转股思路,用将来预期收益来化解清偿率偏低的难题,促成担保公司大股东与民间借贷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既化解了该类债权人与担保公司之间的风险,又争取到表决同意的债权金额比例。如此一来,普通债权组平均重整清偿率是破产清算清偿率的1.6倍,很多小额债权清偿率甚至达到了50%。

另一个难题是,金盾系八公司提供的担保物存在折旧、贬值等情况,部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并不能全额获偿,金融机构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通常作弃权表决。为此,上虞区法院联合区委、金融办等相关部门,邀请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进行会谈。最终,77%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债权人积极表决,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最终表决同意的金额达80%。“这在以往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是不可想象的。”张剑波感慨。

2019年6月25日,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所设5个表决组全部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6月底,上虞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这不仅意味着金盾系八公司终于走上新生之路,同时也用案例生动地证明了市场化、法治化的破产重整,是救治困境企业、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路径。”上虞区法院院长钱长龙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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