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县:大褚村乡众多养殖户非法占农田 恶臭粪坑污染环境

2021-07-22 20:45:26   

连日以来不断有河北省沧县大褚村乡群众反映:在东河头村、王汝庄村、东辛庄村存在着众多的养殖专业户,这些养殖户非法占用农田,不办理手续,而且存在着污染环境的的问题,令周边村民困恼。

在东河头村牌坊南道路东,林立着几家养殖户,村民介绍,这几家养殖户全部占用的农田,没有手续,属于非法占地,养殖户周边全是绿油油的庄稼地。

这些养殖户在非法占地的同时,还存在污染环境的问题,紧邻道路的有一个粪坑,附近的养殖户产生的粪便全部被倾倒在这里,粪坑没有任何的围挡和遮盖,臭气冲天,坑边苍蝇乱飞,令人作呕,过往村民纷纷掩鼻而过。大量养殖污水和粪便未经任何处理汇集这个简易土坑中;该粪坑坑既未采取硬化;也没有任何防渗处理也未建设遮雨棚等配套设。

村民介绍:目前孩子们全放假了,带着孩子们外出非常的不方便,一出门熏得孩子们说头疼。听说现在国家正在进行黑臭水体暗访专项行动,那这里的粪坑在不在治理范围之内呢?如果不在治理范围之内,把这个粪坑挪挪地方可以啊,一个大粪坑,紧挨着村子,又挨着路边,的确不像话了。


     无独有偶,在王汝庄村路东也存在着几家养殖场,同样的非法占农田。
     东辛庄村东道路两侧的多家养殖场规模更大,占地更多,紧邻道路南侧的就有一个居民区。

同时知情村民反映:沧县大褚村乡钱海庄村西养殖场夜晚排放臭气”的问题,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表明该条款适用范围亦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同时《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八款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外以罚款。

近年来,随着规模化养殖的增多,畜禽养殖成为了中国水污染非常严重的污染源。具环保部门统计:畜禽养殖的污染量占了全国整个水环境污染物COD的一半,氨氮占了三分之一。

面对日益严格的环境执法,为什么在沧县大褚村乡还会出现众多养殖户非法占农田 恶臭粪坑污染环境的问题呢?当地执法部门和地方政府又是如何监管的呢?让我们拭目以待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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